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9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本次股东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
科技园总部中心 26 号楼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朝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出席会议情况
(备注: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70,661,6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2941%。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
东委托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70,659,7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2924%;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7%。通
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2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关于选举王建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2 关于选举李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1.03 关于选举刘颖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4 关于选举谭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5 关于选举钟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6 关于选举王明子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王建朝先生、李明女士、刘颖昭先生、谭琳女士、钟娇女士、王明子女士当选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关于选举李西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02 关于选举沈肇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03 关于选举杨闰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李西沙先生、沈肇章先生、杨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关于选举魏晔骅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3.02 关于选举刘晓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70,661,6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其
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魏晔骅先生、刘晓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董洁清、李炜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