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23118 证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与张敏女士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张新功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敏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9,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1%(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下同),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5.0259%。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新功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76,844,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158%,张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67,094,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148%,张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1%,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张敏女士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
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张敏女士
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张新功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
向张敏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01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5.0259%。本次股份协
议转让的价格为 31.01 元/股(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 80%),股份
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 302,347,500.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公司 占剔除公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司回购专
称 持股数量 回购专用账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用账户股 占总股本
(股) 户股份后总 比例 (股) 份后总股 比例
股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684,350 31.7971% 31.6399% 51,934,350 26.7712% 26.6388%
其中:
张新功 无限售条件股 15,421,088 7.9493% 7.9100% 5,671,088 2.9233% 2.9089%
份
有限售条件股 46,263,262 23.8479% 23.7299% 46,263,262 23.8479% 23.7299%
份
合计持有股份 15,159,900 7.8146% 7.7760% 15,159,900 7.8146% 7.7760%
其中:
惠城信 无限售条件股 15,159,900 7.8146% 7.7760% 15,159,900 7.8146% 7.7760%
德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00% 0.0000% 0 0.0000% 0.000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76,844,250 39.6118% 39.4158% 67,094,250 34.5858% 34.4148%
其中:
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 30,580,988 15.7639% 15.6860% 20,830,988 10.7380% 10.6849%
份
有限售条件股 46,263,262 23.8479% 23.7299% 46,263,262 23.8479% 23.7299%
份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00% 0.00% 9,750,000 5.0259% 5.0011%
张敏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 0 0.0000% 0.00% 0 0.00% 0.00%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00% 0.00% 9,750,000 5.0259% 5.0011%
份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姓名 张新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70502197005******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通讯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通讯方式 0532-586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张新功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
2、转让方的一致行动人
名称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公岛路 3 号 355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新功
注册资本 17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575768213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以上范围需经许可
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 2011-06-16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张新功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张敏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70105197810******
住所/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亦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双方
甲方(转让方):张新功
乙方(受让方):张敏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
(1)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9,750,000 股股份(简称“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0011%。
(2)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乙方将取得目标公司的 9,750,000 股股份。
(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易过户完成之日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除权规则作相应调整。
2、股份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按照本协议条款,双方同意,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
一日收盘价 38.76 元/股的 80%,具体价格为 31.01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
币 302,347,500.00 元(大写:叁亿零贰佰叁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2)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如下:双方签署协议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甲方将协议转让所需审批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在审批材料被深交所审批通过后且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目标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表或类似文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转让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需配合乙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后 6 个月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152,347,5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