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60.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64,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47%(以中登公司下发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股本结构表计
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39.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35.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6,729,072.8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