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79 深市 惠城环保


首页 公告 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级筛选:

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6

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上午 9:0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
惠城广场 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年 6月 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委托出席董事人数 0 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发展,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强化竞争优势,公司拟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拟在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建设 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性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1.99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张新功回
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事宜,授权有效期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一致。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张新功回
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注册地址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 57 号”变更为“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 395 号”(最终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信息为准),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史惠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董事会同意补选史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年 6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2:00 于青岛市
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8 会议室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