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1)。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公司资金安排,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起,陆续将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 万元募集资金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本公告日,该笔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提前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全部偿还完毕。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