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6 日,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先指派的签字会计师唐荣周先生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 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指派王忻先生担任公司后续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其简历见下文),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忻先生、王鹏先生。
王忻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忻,1999 年 6 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1997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
大华所执业,2015 年 7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鹏,201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50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75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
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7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 4 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进行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且公司关于续聘其为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4、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附有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