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 2025 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 60 名董事及员工 1,000 人。
2025 年度,香港立信为约 200 家在中国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香港立信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
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香港立信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