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2-067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计划人数:90 人。
2、本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6.1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
(以 2022 年 10 月 24 日总股本 170,108,352 股为计算依据)。
3、本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1%。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权益数量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国籍 (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朱凡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8 6.80% 0.08%
刘志波 董事会秘书、财务 中国 5 4.25% 0.05%
负责人
李彦斌 核心业务人员 中国台湾 7 5.95% 0.07%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7.60 83.00% 0.91%
(共计 89 人)
合计 117.60 100.00% 1.11%
注: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归属日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四)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期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0年 35% 28%
第二个归属期 2021年 75% 60%
第三个归属期 2022年 130% 104%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对 A≥Am X=100%
于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 An≤A<Am X=80%
增长率(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划分为 4 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
反馈记录。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56)。
(三)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7)。
(四)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归属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05,800,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9,350,180.00 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