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2-
064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联想控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6,791,302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164,958 股,计算本公告股东相关持股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减去回购股份数。)
公司于近日收到联想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联想控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减持实施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联想控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5月 18.42 779.85 1.00
股份有限 26 日-6 月
公司 15 日
大宗交易 2022年5月 16.94 902.44 1.16
10日-7月1
日
合计 1,682.29 2.16
注:1.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8.00 元/股-19.03 元/股。2.本公告若出现相关股份比例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595.76 28.97 20,913.47 26.82
其中:无限售
联想控股股 22,595.76 28.97 20,913.47 26.82
条件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0.00 0.00 0.00 0.0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联想控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联想控股持有的拉卡拉股份需要遵循其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变动的以下相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联想控股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严格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公司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公司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老股(不包括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 2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本公司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不包括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 25%。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联想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联想控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 2022年 11 月 25 日,联想控股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