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1-051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首
发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江涛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的 5,000,000 股公司股份全部由严琳女士竞得,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严琳女士通过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途径竞得的5,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陈江涛先生、严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过户前 本次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例(%)
陈江涛 36,072,000.00 4.63% 31,072,000 3.98%
严琳 0 0 5,000,000 0.64%
注:以上计算股份占比时,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800,020,000 股,剔除回购账户中全部20,164,958股后作为基数。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江涛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31,07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陈江涛先生未在公司任职,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陈江涛先生自身持有公司的股份均被司法冻结。由于陈江涛先生所持股份存在被质押和法院司法冻结的情形,仍存在继续被司法拍卖或强制过户的可能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第 7.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前述 5,000,000股股份的严琳女士应当继续遵守陈江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