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拉卡拉[2016]6号)及相关
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
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
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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