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决议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临时会议) (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2017年2月27
曰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4: 00至15: 30在公司会
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9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
占公司董事总数的l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
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干德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
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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