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08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吉学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吉学文先生的通知,吉学文先生与广州山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岳嵩山奥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嵩山奥义”)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近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吉学文先生与嵩山奥义于2024年6月27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并于2024年7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吉学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嵩山奥义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009,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占剔除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07,600股后公司总股本的5.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学文先生与嵩山奥义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因客观条件变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吉学文先生与嵩山奥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之终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因原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事宜客观条件变化,双方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原协议及补充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本终止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双方不再承担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任何责任义务。
2、 双方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撤回原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
3、 双方确认,双方对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就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行和终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返还或者违约责任。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学文先生持有本公司38,897,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占剔除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07,600股后公司总股本的14.02%)。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