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德方纳米 股票代码:30076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Dynanonic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
区 1 号楼 100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出具日期:2022 年 6 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549,019 股
2、发行价格:255.0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99,999,845.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61,256,504.67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2,549,019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6 月 2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2 年6 月 20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5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7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8
(五)发行数量......8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8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9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9
(十)发行对象......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8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0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1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2
(一)主要财务数据......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5
(二)发行人律师......25
(三)审计机构......25
(四)验资机构......2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6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7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7
九、备查文件 ...... 27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项目 指 内容
德方纳米/公司/发行人/上市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德方纳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行 行为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A 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5 月 26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销商
中伦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元、万元、亿元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
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Dynanonic Co., Ltd.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25 日
上市日期 2019 年 4 月 15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769
股票简称 德方纳米
总股本(发行后) 173,751,943 股
法定代表人 孔令涌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 号楼 10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1 号楼 10 层
联系电话 86-0755-26918296
联系传真 86-0755-86526585
公司网站 https://www.dynanonic.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7999551E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
经营范围 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纳
米材料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
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2022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本次获得配售的 16 名投资者发出
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止,本次发行获配的 16 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
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账户,华泰联合证券累计收到德方纳米向特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认 购 资 金 总 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
3,199,999,845.00 元,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8 号)验证确认。
2022 年 6 月 2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
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德方纳米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
2022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9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止,德方纳米已向 16 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549,019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99,999,845.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743,340.33元(不含税),德方纳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1,256,504.6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