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0年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孔令涌 WANG CHEN 徐浙
任诚 谢家伟 王文广
毕晓婷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张东 欧阳彪 王彬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孔令涌 唐文华 任诚
王正航 任望保 李小飞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0 日
目 录
目 录...... 5
释 义......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8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8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8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8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 9
二、本次发行概要...... 9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9
(二)发行数量...... 9
(三)发行价格...... 9
(四)募集资金金额...... 10
(五)发行对象...... 10
(六)锁定期...... 10
(七)上市地点...... 11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4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4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18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18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说明...... 20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2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1
第二节 发行前后情况对比......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 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4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24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24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25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25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的影响...... 25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25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26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 26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 33
二、查阅地点...... 33
三、查询时间...... 33
释 义
发行人/德方纳米/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华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联合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特定对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化学式为LiFePO4,是一种橄榄石结构的磷酸盐,用作
磷酸铁锂 指 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和
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纳米磷酸铁锂 指 公司生产的至少满足一次颗粒的一维平均粒径在纳米
量级的磷酸铁锂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分项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年8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0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25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1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容诚会计师2020年11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69号),截至2020年11月25日17:00止,华泰联合证券共计收到11个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1,199,999,910.00元。
2020年11月26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德方纳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2020年11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70号),截至2020年11月26日,德方纳米已向11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64,705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1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7,689,604.21元(不含税),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2,310,305.79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11,764,705.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1,170,545,600.79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1,764,70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市中伦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