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股,即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9%(公司总股本按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632,677,235股计算,下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周顺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周顺林 集中竞价交易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8.76 4,987,900 0.79
2024 年 12 月 16 日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45,146,076 7.14 40,158,176 6.35
周顺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146,076 7.14 40,158,176 6.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限售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周顺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