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将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股东回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以不超过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均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以不超过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提高公司的效益。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