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9,242,293 股,发行价格为 34.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4,999,990.03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49,999.9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437,874.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3,412,116.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5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0.00 元,银行手
续费支出 0.00 元。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608,252,191.82 元,募集
资金余额应为 559,560,000.00 元,差异 48,692,191.82 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8,692,191.8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 12,00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一代 IT 基础设施平台研发项目”。公司及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 43,244.20 万元投入到“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网络及安全平台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代表决定募集资金注入项目实施主体的方式、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事项。公司及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71090122000200379 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71090122000204791 已销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33050161622700001564 175,701,388.9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8110801012802917663 432,550,802.9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8110801012502917687 0.00
合计 608,252,191.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 IT
基础设施平台研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66,615,630.5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72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615,630.5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21,926.69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注销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0),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 IT 基础设施平台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335,288.20 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资源,深化人才战略,增加研发人员的投入,以期更好地实现募投项目产品升级、功能拓展及更新迭代等目标并拓宽产品的应用宽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新一代 IT基础设施平台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增研发费用 8,500.00 万元和软件投资150.00 万元,相应调减设备投资 8,650.00 万元。公司持续推进“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由于受外部因素、地区规划等影响,取得用地进度较原计划滞后,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能测试、验证及试制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67,269.25 万元调整为 31,392.9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
56,146.00 万元调整为 12,901.80 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将其他募集资金 43,244.20 万元投入到“下一代国产化高性能网络及安全平台研发项目”。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 年 8 月 5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341.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3,244.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3,244.2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448.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