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2-067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互动”或“公司”)5%以上股东沈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959,19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5.35%)。沈欣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5%,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2.30%。
公司于近日收到沈欣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
总数(股) 例(%) 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沈欣 20,959,197 5.24 5.3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沈欣女士本次计划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9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5%,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2.30%。且沈欣女士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每年减持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 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2023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24 日两
个区间内,每个区间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沈欣女士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沈欣女士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即
2019 年 9 月 25 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意向,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每年减持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且上述股份的减持不得影响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在上述锁定期内或锁定期满后本人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沈欣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