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1-050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5 月 7 日,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
悉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21)浙 0106 刑初 200 号《刑事判
决书》。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 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一、事件情况回顾
2020年 12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
嫌违法犯罪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在开展的应收账款催收中,发现 员工李某存在涉嫌通过伪造客户印章、假冒客户有关人员身份、虚假确 认对账单及询证函等一系列手段,虚增销售合同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 法犯罪的情形。公司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停止该员工一切工作,并向 公安机关报案。相关公安机关对该事项立案并进行侦查。详情请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 月 11 日,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侵害公司利
益的涉事人员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依 法执行逮捕。
二、事件进展情况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获悉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21)
浙 0106刑初 200 号《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
某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
金人民币 100000 元(刑期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
二、扣押于公安机关的作案工具公章四枚予以没收;责令被告人李某退出赃款人民币 257027 元,并发还给被害单位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其他影响。
2、上述判决证明,上述事项是李某为提升个人业绩、获得额外提成实施的职务侵占行为,不涉及公司、董监高及其他员工。
3、在上述事项中,公司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但该事件的发生,客观上导致了“公司 2019年年报、2020年前三季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不准确”。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做出更正调整,但不排除被监管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可能性。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事发后,公司立即就相关业务展开自查,梳理有关业务往来、内部各项流程,确定所涉合同金额、相关成本费用等。同时,公司加强了在合同签署、业务对接、应收账款确认等各环节的内控管理措施,强化价值观教育和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 0106刑初 200 号《刑
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5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