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
2、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95 元/股。按照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106.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0,010 万股的 0.27%。具体回购
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
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等情况,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员工持
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等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金额与公司净资产、流动资产等的比值均较小,不会影
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即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若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6.95 元
/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 10%以上。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46.9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以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95 元/股。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9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因充分正当事由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6.95元/股的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6.50 万股。按照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59.69 22.64% 9,059.69 22.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50.31 77.36% 30,843.81 77.09%
三、无限售条件股份-回购股份 - - 106.50 0.27%
三、总股本 40,010.00 100.00% 40,010.00 100.00%
按回购金额下限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6.95 元/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数约 53.2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预计回购股
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59.69 22.64% 9,059.69 22.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50.31 77.36% 30,897.06 77.22%
三、无限售条件股份-回购股份 - - 53.25 0.13%
三、总股本 40,010.00 100% 40,010.00 100.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人民币 184,552.3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69,994.50 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150,621.74 万元。假设此次
回购总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 2.71%,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2.94%,占公司流动资产的 3.32%。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
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形
经自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目前公司未收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后续,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禾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于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