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0-001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景科技”)与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及其他
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1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景科技、张宇鑫、张国
钧与东证资本签署了《珠海横琴东证云启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伙人情况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 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36 楼
注册资本:4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控股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它业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证资本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私募基金子公司,目前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备案登记,主要业务涵盖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跨境投资、财务顾问等。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东证资本管理基金 43 只,管理规模约人民币 118 亿元。
东证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无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2、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 1399 号 10#2 楼 203-4
室
注册资本:2,1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毅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国内广告设计、制作;批发、零售:
通讯设备、数码产品(除电子出版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3、有限合伙人
姓名:张宇鑫
身份证号:150207************
张宇鑫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有限合伙人
姓名:张国钧
身份证号:360221************
张国钧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基金名称
珠海横琴东证云启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三)基金规模
产业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4,900 万元。
(四)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缴付期限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出资 实缴出资
预计缴付期限
或姓名 (万元) 比例 方式 (万元)
270 2020 年 2 月 15 日前
上海东方证券资
900 18.3673% 现金 270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本投资有限公司
360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
600 2020 年 2 月 15 日前
杭州应景科技有
2,000 40.8163% 现金 600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限公司
800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
300 2020 年 2 月 15 日前
张宇鑫 1,000 20.4082% 现金 300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400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
300 2020 年 2 月 15 日前
张国钧 1,000 20.4082% 现金 300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400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
合计 4,900 100% 4,900
(五)存续期间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6 年,投资期为首次出资实缴完成之日起3 年。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前,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六)出资方式及进度
各方均为货币方式出资,由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通知书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份额;认缴份额一次或分期在执行事务合伙人要求的期限缴付,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 30 日发出缴付通知书。未按上述要求缴付出资的,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
(七)投资方向
产业基金重点投资于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和高端装备(包括智能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由执行合伙人或管理人依据相关政策和市场环境加以认定。
(八)管理模式及投资决策
普通合伙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合伙企业行事,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面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和事
务执行,享有法定及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根据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享有法定及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成立后自行担任合伙企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合伙企业签署相关的管理协议,为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以及投后管理服务。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4 名成员组成,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下列事项须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并获得不少于 3 票通过后方得执行:
(1)决定应当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的合伙企业对外项目的
投资;
(2)决定合伙企业已经收回但尚未分配的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
(3)决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管理费以及应当由合伙企业
承担的其他费用;
(4)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提议,决定内部管理制度和
各类文件签发的用章流程;
(5)决定转让、出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处置合伙企业资产;
(6)审议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
(7)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审议或修订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方案;
(8)决定合伙企业外聘或解聘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外部顾问机
构;
(9)决定可能严重影响合伙企业正常经营、对合伙企业财产产生
重大影响或者可能会使合伙企业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的事宜。
(九)管理费
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年按照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基数的 2%收取管理费(含税)。固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上个收费期间最后一天合伙企
业实缴出资金额,但是首个收费期间的固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募集完成之日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金额。
在六年经营期限期满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延长运营期间,不再提取固定管理费。
(十)投资退出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转让、出售企业、换股、清算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十一)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收入的分配方式分为现金收入分配与非现金收入分配。
1、现金收入分配
合伙企业投资的单个项目实现退出的,应当以投资退出后收到的现金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企业费用(不含业绩报酬)后(统称“可分配收入”),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通过,合伙企业可按如下方式与步骤向全体合伙人进行收益分配:
(a)合伙企业应当首先提取单个项目的投资本金(投资本金为合伙企业投资于该项目而向被投资方支付的投资本金)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收回其对应该项目的实缴出资金额;
(b)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完毕投资本金后的剩余部分,按如下方式与顺序分配:(i)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分配其中的 20%作为业绩报酬;(ii)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 80%。
2、非现金收入分配
如根据普通合伙人的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在合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在非现金分配时,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如果全体合伙人对非现金资产的分配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流动性投资收入、逾期出资滞纳金等的分配
合伙企业的流动性投资收入、逾期出资滞纳金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不作为投资项目收益进行分配,仅作为管理费的抵充或在全部投资项目收益分配完成后,合伙企业仍有剩余收益时,根据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十二)合伙企业经营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认缴的出资金额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