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5.95 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5%;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21 名;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即上市日)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5.64 元/股;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监
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6 月 19 日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5.64 元/股
(四)授予人数:221 人
(五)授予数量:415.95 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序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号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郭俊强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15.00 2.89% 0.04%
财务总监
2 张婵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9.00 1.73% 0.02%
董事会秘书
3 陆荷峰 副总经理 中国 10.00 1.92% 0.03%
二、外籍及其他激励对象
WOODWARD 关键技术(业务)
1 SANDY ALE 人员 英国 5.00 0.96% 0.01%
XANDER
2 关键技术(业务)人员 中国 376.95 72.50% 0.95%
(共 217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 221 人) 415.95 80.00% 1.05%
三、预留部分 103.98 20.00% 0.26%
合计 519.93 100.00% 1.31%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以及解除限售安排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40%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0%
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40%
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