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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锦浪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05 月 16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0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0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0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 188 号公司会议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一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1,217,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出席比例 50.72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3,960,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37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257,41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0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或授权代理人)3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250,6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3,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257,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04%。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1,207,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40,3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 9,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40,3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 9,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1,207,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40,3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 9,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1,207,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9,3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40,3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 9,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99,956,86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3%;
反对 1,251,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8%;弃权9,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89,6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909%;反对 1,251,2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57%;弃权 9,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1,213,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45,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2%;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0,998,27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
反对 219,5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弃权 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 18,031,0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0%;反对 219,5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0%;弃权 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1,216,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49,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1,216,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49,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0,455,58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2%;
反对 371,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5%;弃权391,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488,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235%;反对 371,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0%;弃权 391,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2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01,216,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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