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孙)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智慧")、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锦华")生产经营需求,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
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就为锦浪智慧、莆田锦华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的 2,020万元、55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并分配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1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对外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为发挥各级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日
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并增加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调整并增加为子(孙)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时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 213,2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锦浪科技对锦浪智慧的总担保额度为 126,425 万元,本
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为 78,802 万元, 可用担保额度为 47,623 万元; 对
莆田锦华的总担保额度为550万元,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为56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0 万元。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2GQ6CY8F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林芝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4-17
新能源项目开发;生产太阳能光伏和风能电力电量;销售自产太阳能光伏和风能电力电量;太阳能和风能电站建设、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批发、零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0,906.17 89,114.03
负债总额 188,028.66 82,258.27
所有者权益总额 12,877.51 6,855.76
报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7,290.96 3,891.77
利润总额 2,149.74 829.71
净利润 2,021.74 733.27
(二)公司名称: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354KGW71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北磨街 20 弄 1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林实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11-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
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4.94 0.00
负债总额 105.00 0.00
所有者权益总额 499.94 0.00
报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0.06 0.00
净利润 -0.06 0.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孙)公司锦浪智慧、莆田锦华向农业银行申请 2,020 万
元、550 万元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累积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13,2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16.60%。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102,1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55.8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