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过去几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职责,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737 人
师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
员 注册会计 始从事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署或复核
师 上市公 业 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
司审计 服务 审计报告
情况
项 目 合 伙
耿振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16 年 5 家
人
签 字 注 册 耿振 2007 年 2005 年 2007 年 2016 年 5 家
会计师 皇甫滢 2013 年 2011 年 2013 年 2019 年 6 家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复 核 叶涵 2015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21 年 5 家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时间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处罚情况
事由:一、
未对银行函
证实施有效
控制,函证
程序执行不
到位
二、未对募
2020年10 月29 浙江证监 集资金专户
1 皇甫滢 出具警示函
日 局 对账单的异
常迹象保持
合理怀疑,
审计程序不
到位
处罚情况:
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
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
案。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0 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健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本次聘用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