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2019年5月12日—2019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总部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7,114,1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7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6,781,97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80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332,20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7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8,726,8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2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394,6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4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332,20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76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114,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6,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114,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6,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114,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6,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007,2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7%;反对的有10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3%;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619,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1%;反对的有106,900,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9%;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114,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6,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114,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的有100股,
的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6,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长期现金激励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73,53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473%;反对的有10,503,2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03%;弃权的有3,072,3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5,151,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554%;反对的有10,503,2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599%;弃权的有3,072,3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47%。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111,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9%;反对的有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1%;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3,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6%;反对的有3,100股,
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114,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6,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87,112,2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1%;反对的有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9%;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4,9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6%;反对的有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4%;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有987,114,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98,726,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的有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强律师、冯晓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