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金马游乐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志毅先生召集,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邓志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结合 2023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何卫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回顾了 2023 年度公
司经营情况并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了规划与部署。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所处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7,598,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5,759,817.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持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汇总,编制了《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
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就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邓志毅、李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融资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大写:捌亿元整)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上述拟申请的年度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的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