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19 年 6 月 28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通过公
司官网(http://www.jinmabrand.com)发布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1、激励对象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2 人变更为 61 人。
除上述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外,其他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2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累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8.90万股变更为88.7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要素均与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内容一致。
3、经调整后的授出权益总体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公司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陈朝阳 副总经理 5.40 6.09% 0.08%
郑彩云 财务总监 5.40 6.09%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与业务人员(59 人) 77.90 87.82% 1.08%
合计 88.70 100.00% 1.23%
注:本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且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经监事会核查,公司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根据公司说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划后,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2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的议案》,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72 人相应调整为 61
人,累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8.90 万股相应调整为 88.7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综上所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6、《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