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顾爱军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34,3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8%)的监事顾爱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183,5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顾爱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已上市流通数量
(股) (%) (股)
顾爱军 监事 734,304 0.58 734,3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顾爱军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不超过183,5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15.80元/股(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1、顾爱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顾爱军先生在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中做出承诺“自2021年8月6日至2022年2月5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顾爱军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顾爱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顾爱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