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如东县珠江路888号生命健康产业园2号楼1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凝宇先生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7,349,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6,023,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7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326,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2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270,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270,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44%。
3、公司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8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42%;反对266,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38%;反对266,54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8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42%;反对266,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38%;反对266,54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8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42%;反对266,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38%;反对266,54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8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42%;反对266,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38%;反对266,54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8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42%;反对266,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38%;反对266,54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082,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42%;反对266,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38%;反对266,54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郑淑芳律师、底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