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隆利科技 股票代码:300752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LONGLI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 3 层、4 层)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9,920,316 股
2、发行价格:15.0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58.9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291,787,447.17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9,920,316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
月。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2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1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2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2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化情况......23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3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2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6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二、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8
三、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8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3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31
一、备查文件......31
二、查阅地点......31
三、查询时间......31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隆利科技 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象发行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董事会 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
人(主承销商)、广发证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华商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致同会计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业务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Longli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752
股票简称 隆利科技
法定代表人 吴新理
发行前注册资本 207,679,134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16 日
上市日期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 3 层、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 3 层、4 层
董事会秘书 刘俊丽
邮政编码 518109
互联网网址 www.blbgy.com
电话 0755-28111999
传真 0755-29819988
电子邮箱 longli@blbgy.com
所属行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
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普通货运;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电子
产品的生产。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议案。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
2022 年 5 月 25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6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向深交所报送《深圳
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时确定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15 名。前述 115 名投资者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2023年 5月18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日已经
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49 名投资者、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的 17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符合《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21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8 家。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文件。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3 年 5 月 18 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
日(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 前,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9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牟利德
4 吴文添
5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UBSAG
7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谢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