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80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1.83 元/股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授予 204 名激励对象 8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1.83 元/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票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标的股票为公司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00 万份,对应的标的股
票数量为 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997.6174 万股的 3.81%。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21.83 元。
5、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7、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04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其他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国籍/ 获授的股 占授予股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地区 职务 票期权数 票期权总 股本的比
量(万股) 数的比例 例
1 李燕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5 1.88% 0.07%
2 庄世强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5 1.88% 0.07%
3 叶良松 中国 副总经理 20 2.50% 0.10%
4 刘俊丽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 1.25% 0.05%
5 郑柳丹 中国 财务总监 3 0.38% 0.01%
6 傅耀生 中国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 12 1.50% 0.06%
湾 其他核心骨干
7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其他核心骨干(共 725 90.63% 3.45%
198 人)
合计 800 100.00% 3.8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目前总股本”为本次公告前的股本总数,为 209,854,577 股,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 21.83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份 21.83 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公司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少于 8,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少于 20,000 万元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数据为准;
2、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公司将依照公司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合格)和 C(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情况比例确定各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行权系数 1 0.5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确
定 2022 年 5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收回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209 人调整为 204 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 818 万份调整为 800 万份。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权与行权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