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报贵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代理人类别 代理人数 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1、A 股股东 522 628,071,217 46.6885%
其中:现场投票A
股股东 12 431,324,767 32.0631%
网络投票A
股股东 510 196,746,450 14.6254%
2、境外上市外资股
股东(H 股) 1 11,670,515 0.8675%
合计 523 639,741,732 47.5561%
A 股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2 人,代表股份 64,819,43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81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29,33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8 人,代表股份 60,590,0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5040%。
本次股东大会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股) (股)
A股 627,222,588 99.8649% 699,405 0.1114% 149,224 0.0238%
其中:A 股中小 63,970,801 98.6908% 699,405 1.0790% 149,224 0.2302%
股东
H 股 11,670,5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合计 638,893,103 99.8673% 699,405 0.1093% 149,224 0.0233%
注:本决议提案表决结果表格中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均为:A 股中
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 A 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戴冠春、芮双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