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 2019 年度
共实现净利润 167,609,048.98 元,合并报表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880,220.48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计 16,760,904.89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392,714,144.64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382,078,171.07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61,762,424.36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3,424,1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 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45,476,660.6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3,424,1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 元
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5,476,660.6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3,424,1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每 10 股派
1.1 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5,476,660.68 元(含税)。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