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03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 10:00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闫大鹏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陈正兵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
更委托贷款合同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三江”)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工财务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在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任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与航天三江、科工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贷款金额 9,000 万元,贷款利率 1.80%,2025 年 3 月 13 日,9,000 万元贷款已拨
入公司账户,该 9,000 万元委托贷款合同将于实际提款日一年后到期。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因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航天三江将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
具备资质的关联方科工财务公司向公司拨付上述专项资金。经询比价,科工财务公司三年期贷款利率最低,因此,公司拟将原《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期限由一年变更为三年,贷款利率维持 1.80%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委托贷款合同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委托贷款合同期限,继续在科工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锐科激
光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提高抗风险能力,锐科激光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各银行(不含科工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且公司可使用贷款额度控制在有息负债预算范围内)。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股东投资收益,提振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 年度)》等有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前三季度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992,911.00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合
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859,609,740.21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134,414,313.6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4,414,313.60 元。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61,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7,971,200.0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61%。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公司房屋
租赁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计划启动公司
2026 年度房屋租赁工作。锐科激光 2026 年度房屋租金总支出预计为 4,794.4 万
元。
5.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拟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睿芯公司 2026 年拟向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生产、办公及气源站使用,租赁厂房预计交易金额为 1,479.36 万元(含租金、物业费、水电费)。
公司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处任职,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睿芯公司此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生产、办公及气源站使用,符合睿芯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对睿芯公司提高产能及效益能起到积极作用。此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同一地段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2 月 13 日15:00 在公司研发楼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