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47 深市 锐科激光


首页 公告 锐科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锐科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7

锐科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3-003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4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伍晓峰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伍晓峰先生、非独立董事陈娟女士因工作调整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荐陈正兵先生、樊京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上述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中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有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财务负责人黄璜先生因工作变动需要,拟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邓先琨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600股,均为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因黄璜先生离任,其职位原定任期为2021年11月14日至2024年9月14日,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黄璜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伍晓峰先生、周青锋先生、陈娟女士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任职,董事闫大鹏先生的亲属在交易对方任职,上述董事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及向关联方采购劳务的金额不超过44,84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采购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睿芯”)计划向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用于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售后维护等事项,以扩建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

    2023年公司预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租金约为1,441.84万元,支付此厂房使用物业、水电费约为1,790.22万元,睿芯公司预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租金约为530万元,支付厂房水电、物业费约为734万元。

    公司董事伍晓峰先生、周青锋先生、陈娟女士因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处任职,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运行周转效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3亿元(最终以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激光器总装厂房装修工程建设的议案》。
    根据《锐科激光“十四五”综合规划》及《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锐科激光拟在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激光器总装厂房装修工程建设。通过本项目建设,对租用的黄石激光产业园8号激光器总装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并建设配套保障条件,解决光纤激光器总装生产面积不足问题。项目总投资8,174.55万元,改造建筑面积17,858.62平方米。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

    一、陈正兵先生:男,汉族,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江北厂财务处会计、厂办文字秘书、厂办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财务处处长,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资金处处长,资产运营部副部长、部长,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

    截至2023年3月4日,陈正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正兵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樊京辉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工程师。曾任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水厂业务科、企业管理办公室职员、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调迁办公室计划员、计划财务部投资处计划员、发展计划部规划处投资主管、综合计划处副处长,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综合计划部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经营计划处处长等职务。现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派出专职董事。

    截至2023年3月4日,樊京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京辉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派出专职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调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个人简历

    邓先琨先生,男,汉族,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科员、一级主管、副处长,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等职务,湖北三江航天险峰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2023年3月4日,邓先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邓先琨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