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2-061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承做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组受疫情及人手不足影响,无法按本公司要求的时间进点审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 2021 年底有合伙人 157 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 796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共有从业人
员 2688 人。
2021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29,658.5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5,318.28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05.95 万元。出具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76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 173.09 亿元。主要行业分
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公司所属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该行业审计客户为 4 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1 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 15 位。
2016 年加入 PKF 国际会计组织,并于 2017 年 9 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
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 PKF 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50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时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小刚,注册会计师,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7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16 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 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时磊、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汪小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2022 年审计费用拟收费 88 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至 2021 年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2 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承做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组受疫情及人手不足影响,无法按本公司要求的时间进点审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中兴财光华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资质及专业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所需的资质及相应能力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 年 12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