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0-023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授权总
经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短期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780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5.6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5,612,000.00 元。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本公司支付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保荐费用人民币 39,238,773.59 元(不含税),根据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本公司支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费人民币47,169.81元(不含税);本公司已于2017年 12 月以自有资金支付保荐费 943,396.23 元(不含税),剩余应支付承销费和保荐费为人民币 38,342,547.17 元(不含税);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
费和保荐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 257,269,452.83 元,已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存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商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129907192510880 银行账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441,792.45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37,884,264.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3306
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2,983.73 万元,本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累计 50,000.00 万元,赎回保本理财产品本金 57,000.00 万元,本期末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金额为 9,000.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以及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 9,824.23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7,884,264.15
2019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221,430,754.01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29,837,253.19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6,648,810.41
2019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98,242,311.23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42,311.23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 9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8 年 5月 31 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本年度本公司对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对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签订了补充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
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129907192510880 募集资金专户 8,242,311.23 活期
三、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单位:人民 币万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 产品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实际收益 预期年
金额 收益率
中 信 银 共赢 利率 结构 保本浮动收
行 玉 泉 22669 期人民币 16,000.00 益 2018/10/31 2019/1/29 161.75 4.1%
支行 结构性存款
中 信 银 共赢 利率 结构 保本浮动收
行 玉 泉 24520 期人民币 16,000.00 益、封闭式 2019/1/29 2019/4/29 165.70 4.2%
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中 信 银 人民币单位结构 保本浮动收
行 玉 泉 性存款产品 16,000.00 益、封闭式 2019/4/29 2019/7/29 165.82 4.1%
支行
中 信 银 共赢 利率 结构 保本浮动收
行 玉 泉 28111 期人民币 9,000.00 益、封闭式 2019/7/31 2019/10/29 86.55 3.9%
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中 信 银 共赢 利率 结构 保本浮动收
行 玉 泉 30061 期人民币 9,000.00 益、封闭式 2019/10/29 2020/2/4 91.82 3.8%
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中 信 银 共赢 利率 结构 保本浮动收
行 玉 泉 32268 期人民币 8,500.00 益、封闭式 2020/2/14 2020/5/14 未到期 3.7%
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合计 671.6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赎回)的银行理财产 品本金合计 8,5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