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5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亚太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18 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定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合伙人 60 人,注册会计师 403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4 人。
中审亚太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58,951.0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830.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428.40 万元。2021 年度中审亚太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审计收费总额 3,233.93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 6,486.45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3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与客户产生诉讼纠纷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军,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中审
亚太执业。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柴梦宇,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在中
审亚太执业。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 200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柴梦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崔江涛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吴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柴梦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崔江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决定其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亚太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故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
中审亚太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同
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