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30
南 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 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现就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
009)并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2 年期末净资产为-4,950.59万元至-1,832.41 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对外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2 条的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
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