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
入 306,735,859.03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737,352.73 元。母公司 2021 年实现净利润-18,474,441.9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99,566,939.46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857,762,022.30 元。
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远考虑,2021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本总额 78,498,570 股为基数(公司无回购股
份),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 62,798,856 股(注:
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1,297,426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实施利润分配时,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时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远考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
障公司 2022 年持续经营,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