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1-09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 1%
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79,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接到李占江先生函告,李占江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称
李占江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29.49 1,290,000 1.64%
月 28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200,154 27.01% 19,910,154 25.36%
李占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5,039 5.74% 3,215,039 4.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95,115 21.27% 16,695,115 21.27%
注:若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小数点保留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3、股份变动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占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越博动力 股票代码 30074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290,000 1.64%
合 计 1,290,000 1.6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200,154 27.01% 19,910,154 25.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5,039 5.74% 3,215,039 4.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95,115 21.27% 16,695,115 21.2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向、计划 2021-0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占江先生实际减持情
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若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小数点保留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李占江先生上述股份减持
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如下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相关的承诺:
3.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2 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
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以出售;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1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占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占江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占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