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1-04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核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收到
前任董事何亚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说明函》,
何亚平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因理解偏差,违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低于发行价 23.34 元/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2,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1%。公司对上述事项及其他作出类似减持承诺的股东减持公司股票情形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何亚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何亚平先生曾任公司董事,任职期间:2015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截
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持有公司股份 286,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均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二、何亚平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
1、自取得的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分红送股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8 年 11 月 8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上市以来何亚平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上市,发行价格为 23.34 元/股,何亚平持有 51 万股股票。
根据上述承诺,何亚平先生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何亚平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286,875 股,
锁定期满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减持公司股票五次,具体如下:
序号 股份变动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金额(元) 减持后持股 减持方式
(元/股) (股) 数量(股)
1 2020 年 9 月 1 日 27.99 45,000 1,259,400.00 465,000 集中竞价
2 2020 年 9 月 2 日 28.56 82,500 2,356,320.00 382,500 集中竞价
3 2021 年 4 月 14 日 23.37 28,625 668,892.00 353,875 集中竞价
4 2021 年 4 月 15 日 23.65 20,000 472,910.00 333,875 集中竞价
5 2021 年 4 月 16 日 24.37 47,000 1,145,555.00 286,875 集中竞价
经查询交易资金对账单,通过核查发现 2021 年 4 月 14 日交易中有五笔交易的成交
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存在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累计低于发行价 23.34 元/股的成交股数共计 12,625 股,当日减持均价 23.37 元/股高于发行价格。具体减持数量、价格、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数量(股) 扣除费用后的金额(元)
1 23.20 2625 60820.83
2 23.30 2000 46539.42
3 23.28 2500 58124.34
4 23.30 2500 58174.27
5 23.30 3000 69809.13
因何亚平对公司 IPO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事项理解有偏差,误以为是日均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即可,造成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疏忽,导致了上述五笔交易的成交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对此何亚平将深刻反省、引以为戒。
何亚平承诺,会认真研读公司 IPO 招股说明书,加强证券法规学习并准确理解相关减持承诺规定,今后交易中将严格规范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四、关于其他作出类似减持承诺的股东减持公司股票情形的核查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其他做出类似减持承诺的股东近期减持公司股票的交易记录,未发现其他股东存在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情况
李占江 未减持公司股票
高超 近期减持公司股票价格分别为 23.66 元/股、23.71 元/股、
25.66 元/股,未低于发行价 23.34 元/股
徐顺 未减持公司股票,仅通过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该合伙企业亦未减
持公司股票
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未减持公司股票
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协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未减持公司股票
(有限合伙)
此外,公司及时通知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的股东,督促其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督促其依法依规减持,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