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1-025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
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设有 36 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
4、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17 年 11 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
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成立于 1987 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武汉总所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
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目前拥有从业人员 377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241 人。武汉总所
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11、近三年发生 0 起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人员信息
1、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85 人。
2、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 人。
3、2020 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 人。
4、2020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20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 794 人。
(三)业务规模(更新为 2020 年的)
1、2019 年度总收入:147,197.37 万元。
2、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128,898.69 万元。
3、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29,501.20 万元。
4、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 15,891 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60 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 3 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 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2000 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3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 21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最近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为刘钧,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2 年起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
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 24 年,在 2007 年至 2020 年曾担任长江证券、中国宝安、马
应龙、理工光科、华工科技、万向德农、先锋新材、爱尔眼科和三江购物等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最近 3 年签署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永波,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曾负责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事证券审计工作 13 年,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五) 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
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20 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永波最近 3 年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钧最近3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单
名 期 类型 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对于中国宝安2016年年报
审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
刘钧 2018 年 2 月 11 日 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
措施
对先锋新材2018年年报审
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
刘钧 2020 年 1 月 14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宁波证监局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
(六) 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0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40 万元。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故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
中审众环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
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