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 12,150 万元现金向上海克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克沥”)、上海翰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翰盈”)和上海润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凯”)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27%的股权。同日,公司与上海克沥、上海克沥的实际控制人 QIANRONG(钱戎)和黄锦荣、上海翰盈、上海润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奕方的持股比例达到 67%,上海奕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月 9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公告》。
根据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QIAN RONG(钱戎)、
黄锦荣应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缴足增资款人民币 2,250 万
元,QIANRONG(钱戎)、黄锦荣应支付的第二期增资款 709.57 万元尚未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鉴于 QIANRONG(钱戎)、黄锦荣未履行第二期增资款支付义务已严重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日后 15 日内仍未改正,同时考虑到上海奕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持续亏损,故公司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终止该份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 QIANRONG(钱戎)、黄锦荣为被申请人,
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递交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文件,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违约金、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合计 3.3203 亿元,并承担相应仲裁费用。同时,公司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一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材料。今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该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公司将根据该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