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券; 的公司债券;
(六)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 第三十条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董事、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形的除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
证券。 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
分配; 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
人参加股东会议;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五)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
(六)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息,包括:有权查阅和复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有权查阅和复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本人持股资料,股 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公司债券存根,东大会会议记录,公司债券存根,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财务会计
会议决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报告、审计报告;
…… ……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 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他义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
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 下列职权:
(九)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九)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以上的关联交易做出决议;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十)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做出决议;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以及以下重大交易事项: (十)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以及以下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重大交易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和个人代为行使。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
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
子公司,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材料。
第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