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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家汇: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0

御家汇: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御家汇          公告编号:2020-070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合计 1,026,474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491%,回购价格为 5.97 元/
股或 5.9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总额为 6,180,293.68 元,涉及激励对象 423 名。

    其中,由于 72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5,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包括 34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3,395 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 5.97 元/股,回购资金为 1,035,168.15 元;21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在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失去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且仍在该子公司任职,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9,417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 781,662.30 元;6 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成为公司子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7 元/股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 84,558.22 元;11 名激励对象在 2019 年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评级为“1”,回购价格为 5.97 元/股,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488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为 110,373.36 元。

  同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24.12 亿元,低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27.00 亿元。因此,公司将对 35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91,17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 4,168,531.65 元。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2,086,951 股减少至 411,060,477 股。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及 2020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 72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5,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未达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对 691,17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对 423 名激励对象共 1,026,47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 注 销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及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网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年 5 月 10 日,在公示期间,
公司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3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并同意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28.9060
万份,行权价格为 9.12 元/股;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8.9060 万
股,授予价格为 4.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触发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形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由于 72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5,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34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3,395 股进行回购注销;21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失去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且仍在该子公司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9,417 股进行回购注销;6 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参与公司子公司激励计划,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11 名激励对象在 2019 年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评级为“1”,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488 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24.12 亿元,低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27.00 亿元。因此,公司对其余 35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1,17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26,474 股,涉及激励对象
423 人。

    (二)回购价格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以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7,200.0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转增 13,600.00 万股。本次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8.95 元/股调整为 5.97 元/股。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5.97元/股或 5.9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由于 72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5,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34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3,395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7 元/股,回购资金为 1,035,168.15 元;21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失去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且仍在该子公司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417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 781,662.30 元;6 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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