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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家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1

御家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御家汇      公告编号:2020-018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865.6724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200 万股的 3.18%。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为 692.538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200 万股的2.55%;预留权益 173.1344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0.00%,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200 万股的 0.64%。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434.0862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 27,200 万股的 1.60%。其中,首次授予 347.2690 万份,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 27,200 万股的 1.28%;预留 86.817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
数的 2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200 万股的 0.32%。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31.5862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200 万股的 1.59%。其中,首次授予 345.269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27,200 万股的 1.27%;预留 86.317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7,200 万股的 0.32%。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7.89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95 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8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有效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四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25%、25%、25%、25%;预留的股票期权在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 为 25%、35%、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四
 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25%、25%、25%、25%;预留的限制 性股票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 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25%、35%、40%。

  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7.00 亿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1.50 亿元
 权/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00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50 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1.50 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00 亿元
 权/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0.5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各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等级与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备注

          A                  100%

          B                  90%

          C                  80%

          D                  70%

          E                  50%

          F                    0%            包含年度考核结果为“1”的情形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解除限售额度。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根据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等级、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解除限售其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及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网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公示期间,
公司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3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并同意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28.9060
万份,行权价格为 9.12 元/股;向 44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8.9060 万
股,授予价格为 4.5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以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7,200.0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转增 13,600.00 万股。本次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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