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0-107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7﹞2376 号文核准,于 2018 年 2 月 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招商证券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民生证券签订《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民生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陈耀先生与徐杰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
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招商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民生证券承接。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
一、保荐机构简介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6 年,注册资本为 114.56 亿元,注册地为上
海。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全牌照业务资格,是中国成立最早的证券公司之一。
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郑州等地设立了 80 余家分支机构,业务范围覆盖全国近 30 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公司控股并管理着四家子公司:民生期货有限公司、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一支以事业经理人和职业经理人为主体,以普通经理人为基础的队伍,努力成为国内一流、具有特色的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的现代投资银行。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1.陈耀先生
陈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和参与金轮股份 IPO、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金轮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景旺电子 IPO、广东骏亚 IPO、广东骏亚重大资产重组、康华生物 IPO 等项目。
2.徐杰先生
徐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曾主持和参与了云铝股份公开增发、东方海洋非公开发行、蓝星清洗重大资产重组、兴森科技 IPO、兴蓉投资配股、金轮股份 IPO、兴森科技非公开发行、金轮股份重组、
景旺电子 IPO、盛弘股份 IPO、广东骏亚 IPO、金轮股份可转债、四会富仕 IPO 等项
目。